问:罗处长,您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海委作为流域管理机构开展了哪些工作,请您大致介绍一下。 |
罗建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海委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紧扣流域管理机构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职责定位,精心谋划,积极行动,举全委之力扎实推进流域片河长制工作。开展的主要工作有:成立了由委主任任组长,相关委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及各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印发了《海委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逐项落实了牵头部门和参加单位;印发了《海委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建立了由委领导牵头的督导工作机制,对京津冀晋四省(直辖市)进行包省督导,切实推动河长制工作任务的落实;举办了流域(片)河长制工作培训班,邀请水利部有关领导专家对流域(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地市河长办、直属各管理局等24个单位河长制工作负责人进行了针对性培训,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提高了相关政策理解把握的能力水平。同时,为强化沟通协调,详细掌握流域片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展,海委建立了河长制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了河长制工作QQ群,及时跟踪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展和动态,并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知识问答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为更好推进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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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感谢罗处长的详细介绍。我还想了解一下,海河流域片各省市河长制工作进展如何? |
罗建军:可以说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截至今年7月底,海委负责督导的京津冀晋四省(直辖市)省级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北京市16个区已有6个区印发了区级工作方案,其余10个区的工作方案正在报审或按照审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市级河长办已成立,市级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制度、激励机制等相关制度已制定完成,正在履行报批手续。天津市16个区已全部出台区级工作方案,232个镇街已有41个出台了工作方案;市级河长办已成立,市级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验收制度、联络员制度、社会监督制度、新闻宣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9项制度已完成征求意见,河长制考核办法、奖励办法、问责办法等3项正在征求意见。河北省11个地市已全部出台市级工作方案,194个县已有191个出台了工作方案,2245个乡已有2141个出台了工作方案;省级河长办设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省级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已正式出台,省级河长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正在征求意见,考核问责制度、激励机制等相关制度正在加快研究。山西省11个地市已全部出台市级工作方案,119个县已全部出台县级工作方案;省级河长办已成立,省级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制度、验收制度等相关制度正在履行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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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海委下一步工作安排如何? |
罗建军:下一步,海委将按照水利部统一要求,扎实做好流域京津冀晋四省(直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第二次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河长制工作调查研究、宣传培训、协调联络等工作力度,助力海河流域全面落实河长制,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切实维护流域河湖健康生命,为流域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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